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突出强化纪律建设,锲而不舍狠刹“四风”,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巡察方法,重视源头预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夯实“两个责任”,严格问责突出压力传导。2013年以来,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及责任分工》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协助市委与各县(市)、区局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以签字背书的形式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关键,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五年来,先后4次组织21个县(市)区(局)和53个市直单位的9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组织县(区)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向本地纪委全会述责述廉3200人次。通过问题质询、现场测评、跟踪整改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土尽责。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理念,共对184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剑指“四风”问题,从严正风肃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低保办理、棚改拆迁等群众身边“四风”和以“政治环境、民生环境、发展环境、生态环境”为主题的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敛财、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及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严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严格把关,任前进行廉政鉴定,任后进行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及廉政测试,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2013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196起,处理219人,市纪委通过内部通报、新闻媒体公开曝光19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2人。深入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查处“小官蝇贪”,共清理纠正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2万余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3000余万元,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征地拆迁问题58件,查处乱采乱发、毁林开荒、勒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113件、145人,对4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对不执行生态保护政策和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6名副区(局)长进行严肃查处。对44名办理假职称、私改档案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狠抓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对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伊春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进行曝光,共处理责任人125人,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64人。 抓履责评议,强化社会监督。市纪委坚持把推进作风转变与载体互动相结合,针对涉及道路交通、教育卫生、社保、低保、医保、产权证办理、动迁回迁、廉租房申请等八个方面的民生问题,倾听百姓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自2013年起,共组织6次“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公开述职活动,先后有84个中省、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受各界代表质询,下发《整改通知》124份,为群众答复解决问题400余个;共组织开展“行风热线”“行风视点”节目85期,接听热线电话900个,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730个,下达《督办通知》170份,群众诉求办结率在97%以上。 把准政治定位,力创巡察工作良好开局。按照省委关于做好市县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责任,及时开展市县两级巡察。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巡察机构并组建巡察干部人才库,制订《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相关法规汇编》、《巡察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下发《征集问题线索的函》和《巡察工作通知》。截止目前,市委对南四局的常规巡察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项巡察共发现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39个,经过反馈和督办,已全部整改到位;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0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9件9人,重要岗位科级干部14件30人。铁力市、铁力林业局、伊春区、五营区四个巡察试点县(市)区(局)发现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通过巡察,对发现基层突出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抓早抓小,形成初步震慑。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市纪委退出与纪检监察主业关系不大的协调机构81个,精简率达87%。圆满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至6个,向市级部门派驻纪检机构26个,配备纪检监察岗位72个。扎实推进县区“三转”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顺利完成“三转”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到位不偏位,为各级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永远在路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加坚定的政治定力、更加负责的担当精神、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百姓更加幸福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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