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珠是西林区白林经营所营林员。2015年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他有一段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经历,这次经历给他带来了人生中的荣誉和认可,令他终身难忘。
事情发生在2015年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15时左右,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执勤,看见很多人都向大河跑去,边跑边在议论有人落水了,他没有考虑,快速地奔向人们聚集的地方,刚到大堤上就看见离河岸不远的地方漂浮着一名穿浅色衣服的女性,而溺水者在湍急的河水中浮浮沉沉,几乎已没有力气挣扎了。
岸边有一位溺水者的家属,大声的呼救:“快来人啊,有人掉河里了,你们谁下去救救她,求求你们了。”可此时岸上的人似乎没有做好施救的准备,茫然地驻足观望着、犹豫……7月的河水水流湍急,加上前段时间突降暴雨,水很深,不知道哪里就能淹没一个人,时间就是生命,于明珠没有时间再细想了,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奋力地向溺水者游去。虽然溺水者离岸边不是很远,可是水流的速度过快,于明珠尝试着一次又一次的接触到溺水者,可是他始终抓不住她,岸边的人看到了,都为于明珠捏把汗,终于他碰到了溺水者的长发,借着水的浮力把她拖拽到身边,然后夹着她的头,再一次鼓足了力气,向岸边游去,马上快到岸边时,岸上的人也开始帮忙,大家一起把溺水者拖上岸。拖到岸上的溺水者当时已经昏迷,脸色已经青紫了,尽管他也是筋疲力尽了,可他还是不顾自己的疲惫,立即进行救援工作,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直到120急救人员来到将人送到医院,许多人询问他的姓名和单位,可是他只是微微一笑后,就离开了。
离开后,他来到了一家小诊所,因为在救人的过程当中,手臂和腿部被尖锐的石头划破,只是简单的处理和包扎。事后,于明珠才知道原来当时掉下去的是两姐妹,一个被水冲走,另一个他救了上来,然而由于救援时间不及时,这名女性最终身亡。闻听此讯,他心里很不是滋味,非常惋惜。
虽然他没有把人救活,但是他所传递的这种“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正能量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和效仿的。事后,溺水者家人带着东西来到于明珠的家里感谢他的抢救之恩。于明珠婉言谢绝,他憨厚地说:“乡里乡亲的,谁遇上这样的事都会帮上一把,要是再谢我,可就见外了。”救人的事迹在西林区迅速传开了,知道儿子救人了,他的老父亲高兴地说:“我年轻的时候就从湖里救过人,救人积德,是大好事儿啊!”
于明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职工临危不惧、淡定沉着的义勇行为,也彰显了一名职工的崇高品质,危险面前,一马当先,奋不顾身,瞬间的举动源自内心品质,是一个英雄的真正品质!
(文宣)
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禁在互联网发布涉密信息。 | ||||
伊春新闻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4583608537 举报邮箱:baitiebin@163.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证件号:黑B2-20080973-1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12006001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717号 | ||||
版权所有: 黑龙江东北网络台 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伊春日报社主办 yichun.dbw.cn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