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131部 1男子被刑拘
林城晚报讯(记者 王葱郁)前不久,一名涉嫌传播淫秽视频的男子被南岔警方刑拘。这是南岔警方破获的首例利用微信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
随着微信这一即时通讯软件快步走进大众日常生活,人们在体会微信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公安机关敏锐的发现微信正在成为新型违法犯罪工具。为此,南岔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加大对“微信群”的监控力度,对涉黄等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
2015年7月,南岔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发现有人在南岔“微信群”中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对此,分局高度重视,分管局领导立即召集网安民警深入分析案情,针对微信传播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等实际情况,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及时消除社会危害。
民警通过大量取证先后截取“微信”聊天记录100余页,保存“微信”传播涉嫌淫秽视频200余份,排查“微信群”成员300余人,基本锁定嫌疑人为南岔区居民郑某某、李某、孙某某、袁某某四人。2015年8月3日至12日,民警先后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4名违法嫌疑人传唤到案。据4人交待,他们于不同时间先后加入名为“欲火&社团”“开阔视野”的微信群,并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及图片的违法事实。郑某某、李某、袁某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孙某某受到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欲火&社团”涉及群成员100余人,遍布各省、市。“微信群”中一个昵称为“欲火&成龙”的微信账号引起民警警觉,该账号本名“风筝”,在群内极为活跃,多次发送淫秽信息,还在群内发布新群的二维码推广链接。民警继续调查发现该新群名为“春暖花开”,系“风筝”创建的微信群,成员70余人,“风筝”任群主,昵称为“风”,多次大量发送淫秽视频短片。
为固定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网安大队将涉案信息上报市网安支队。在市局的技术支持下,迅速锁定嫌疑人微信账号绑定的手机,最终确定为金山屯区居民牛某某。2015年10月19日,在金山屯区二道街,将正在驾驶出租车的嫌疑人牛某某抓获,当场扣押手机1部。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牛某某一度狡辩,民警出示其在微信账号发送淫秽视频时段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并将证据送交伊春市电子证据实验室进行数据提取。嫌疑人在铁证面前,交待了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经查证,犯罪嫌疑人牛某某自2015年1月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群“欲火&社团”,并在群内多次发送大量淫秽视频,随后又建立了“春暖花开”这个微信群,通过发送二维码邀请的方式,招揽群成员,同时在群内发送大量淫秽视频,短期内使群成员达到70余人。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在两个微信群共发送视频167个,经鉴定其中131个为淫秽视频。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已被南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