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改增”开出首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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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日 08:21:58
林城晚报讯(记者 刘莹)5月1日5时5分,市万怡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伊春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成功开具了我市首张“营改增”试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市“营改增”税制转换成功入轨,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1日,记者在市万怡假日酒店看到,我市首张开出的“营改增”试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为2300153320,金额1060.38元,缴纳了63.62元的税额。该酒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五一小长假历来是接待住客的高峰季节,今年又恰逢“营改增”试点实施,此举将为酒店总体减税5成左右。记者了解到,小长假期间,我市已分别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开出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确保全面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伊春区国税局有序组织开展了管户交接、信息确认、税控盘发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推行等大量工作。1日当天,该局领导分别带队,组织人员深入市万怡酒店、升辉房地产、民生保险等各试点企业,指导企业人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此外,在5月份首个开票月、6月份首个申报月等关键节点,该局还将从管户信息核实、一般纳税人认定、网上纳税申报、财税库银等工作入手,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力求取得营改增试点的全面胜利。
据了解,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除了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外,也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