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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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日 14:40:56
林城晚报讯(记者 刘莹)1日,记者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全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已于3月1日开始,至3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为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我市于2015年12月2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运管部门除将长期从事班线运输的出租车、无牌无证的“黑车”列入打击的重中之重外,还对不按规定安装顶灯、营运标志牌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进行经营的,以及未取得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并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截至目前,全市暂扣非法营运车辆38台,并已进行相应处理。
据悉,全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将在第一阶段基础上,针对非法营运猖獗的地区,重点对利用私家车牟利的非法运营行为、出租车异地经营行为、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执法车辆与便车轮流蹲守等方式,对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进行稽查。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营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文明诚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