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以办低保、廉租房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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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08:51:39
林城晚报讯(李永胜 记者 金守城)身为社区干部,无视法律,谎称能为他人办理低保和廉租房骗取他人钱财,最终把自己“办”进了监狱。
今年40岁的赵某,本是伊春区旭日社区一名干部。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其在任伊春区对山社区主任及伊春区旭日社区干部期间,以能为他人办理低保和廉租房为由,先后骗取29人共计17.9万元,所骗取的赃款全部被赵某挥霍。
2015年7月17日,伊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有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赵某多次诈骗,且诈骗的对象绝大多数为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众,应酌情从重处罚;赵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64条、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违法所得17.9万元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