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席仲南)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3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派出的7个巡察组完成进驻并召开动员会,巡察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巡察组将对21家市直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互联网信息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市人防办、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外事办、市统计局、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委党校、市教育研究院,巡察进驻时间至11月30日。
在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有关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巡察组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对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定力。要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察作为管党治党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本轮常规巡察时间为70天,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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