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承欢)今年9月1日是《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不断巩固拓展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乌翠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乌翠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春之声艺术团举办“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文艺演出。
演出现场,乌翠区春之声艺术团文艺志愿者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表演了大合唱《我为伊春文明行为促进唱赞歌》、舞蹈《文明之花满人间》、男声独唱《请到大森林来》、音乐快板《伊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真精彩》、情景舞蹈《文明行为歌》、男女混声合唱《文明在哪里》等精彩节目。演出期间,乌翠区志愿者向居民讲解关于《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着重说明《条例》亮点,并结合身边事例辅以说明。活动中发放了《条例》宣传折页,积极倡导文明行为。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学习宣传《条例》,提高了广大居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促进了居民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了居民的文明意识,达到了让《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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