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悬挂横幅4000余条、受理咨询2000余次、发放宣传单8万余张、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先后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共创建市级“民主法治单位”12个、市级“诚信企业”2个、省级“民主法治单位”2个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这是南岔县“七五”普法期间向人民交出的成绩单。
深化重点工作抓普法
筑牢根基促实效
南岔县建立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七五”普法期间,全县共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25期,有2000人次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开展了“法律七进”“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弘扬法治精神、倡树文明新风”等主题活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各中小学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开展了检察官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法律知识测试活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各乡镇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组建全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和县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电视台开辟“以案说法”专栏、法治动漫展播等栏目。
加强依法治理抓普法
维护稳定促和谐
南岔县通过司法局网站、“南岔普法”公众微信、“南岔普法”QQ群等现代通讯和多媒体平台,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面向全社会宣传疫情防控常识、法律知识,有力推进指尖学法。完善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作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诉调对接室等法律服务站所,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七五”普法以来,南岔县创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晨明镇晨明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制定出台《南岔区开展法治区(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县已经有33个单位、10个社区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
严格目标考评抓普法
目标定位责任明
南岔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先后出台《南岔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意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各单位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自行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5”禁毒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向“全社会合唱”转变。同时,围绕“七五”普法重点,全面修订和补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时将上级的要求体现在目标考核中,督促各单位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对照普法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全县普法考核“硬指标”的全面落实。通过法治建设考核,积极发现问题、提炼经验,进一步完善思路、补齐短板,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
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禁在互联网发布涉密信息。 | ||||
伊春新闻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4583608537 举报邮箱:baitiebin@163.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证件号:黑B2-20080973-1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12006001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717号 | ||||
版权所有: 黑龙江东北网络台 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伊春日报社主办 yichun.dbw.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