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一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市扫黑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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