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日报讯(记者 赵洪波)日前记者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伊春日报社、市委党校、市实验小学、乌伊岭区政府办公室、红星区政府办公室5家单位被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第二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初评和复核,确定伊春日报社、市委党校、市实验小学、乌伊岭区政府办公室、红星区政府办公室5家单位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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