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孙玉娟
当前我市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文明驾驶的意识也就越重要,车辆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却能够体现出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如何让驾驶员与行人这些交通参与者在斑马线前体现出高度的城市文明素养,建议加强对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教育。
一、建议将机动车礼让行人纳入地方立法
当前我市传统的“中国式过马路”依然比比皆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的行为常见,因此造成行人与驾驶员的矛盾不断。如何让车和人之间和谐共处、如何在发挥车的作用的同时减少由其带来的麻烦和不便,一直是社会值得关注的话题,这其中既需要开车的人讲车德,也需要有一些硬性的约束。建议将“机动车礼让行人”纳入地方立法,比如可以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需礼让行人,违者将受到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会被记录到个人信用信息。这样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改变目前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二、建议将礼让行人确定为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
目前城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车辆通过斑马线时未减速逼停行人;即使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也会加大油门与行人擦肩而过。究其原因,首先是司机遵守交通法律意识不强;二是违法成本低,一些司机感觉与行人抢路虽然违法,但没有警察纠正或者抓拍,不会受到处罚。交通安全部门要加强对不礼让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震慑违法。同时要加强电子警察设备的使用,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行为实行电子抓拍,全天候予以严查严管严控。
三、建议加大对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教育
机动车避让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已有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斑马线前,机动车不减速、不停车礼让行人是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按规定让行的,不仅会受到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还要因此承担事故责任。“车让人”不仅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驾驶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
四、建议加大对行人也要礼让机动车的教育
行人与机动车看似矛盾,实际上他们是交通参与的统一体。行人可能是司机,司机也可能是行人,他们在生活中总是互换,机动车给行人创造一个好的出行环境,行人不闯红灯,即为自己为父母为家庭负责,也是为社会负责,更是为自己作为司机时创造行车环境。大家都考虑对方,都礼让对方,这路就好走了,文明行车和文明走路以及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才能有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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