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防工作
本报讯(记者郭盛起)日前,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增强大局意识。国庆假期入山人员将会大量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是秋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把国庆节作为一个关键战役来打,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对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不出大的问题。节日期间,各地每天要保证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在防火办坐镇指挥,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火场一线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乡(镇)场(所)长一律不许下山;包片领导要深入防火责任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森防措施的落实;其他森防指成员也要按照预案分工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国庆节期间,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要与景区、旅游团体密切合作,积极做好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自觉遵守林区森林防火规定。
三、加强火源管理,防范火灾发生。各地对入山人员要加强管理,主要路口和地段要增岗加哨,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点保护单位要严看死守,严管火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认真抓好火险隐患排查工作,要组织公安、资源林政、森林部队、森林防火等部门联合开展搜山巡查活动,将非法入山人员全部清出,彻底消除火险隐患。国庆节期间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必要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各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尽职尽责,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严防人员携带火种入山。
四、加强应急处置,提高反应能力。国庆节期间,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乡镇场所扑火小分队要保持集中,严格执行等级待命制度。靠前驻防的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在10月1日前全部进驻执勤点,执行灭火作战任务,接到命令迅速出击。瞭望员要密切观察瞭望,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航空护林站要做好空中巡护和机降、吊桶灭火的各项保障工作,一旦灭火需要,确保飞机按时起飞。
五、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严禁迟报和瞒报火情。同时,对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卫星热点信息要及时核查、迅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