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 伊春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建设资金 贷款列入市财政专项预算的决议 (2016年8月19日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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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2日 08:12:40
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4年伊春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建设资金贷款列入市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对于改善林区人民生活居住条件,推进林区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2014年伊春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建设资金贷款列入市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市政府要按照项目要求,严格资金管理,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