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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两“老赖”被刑拘

http://yichun.dbw.cn   2015年11月26日 09:12:31

  林城晚报讯(记者 王葱郁)近日,两男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南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依法立案侦查并抓获,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机关的权威。

  2009年10月25日,徐某良、徐某阳驾车到南岔区收粮,13时40分许经桃南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04公里加590米处,追尾撞在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尾部,导致货车撞上前方的畜力车(马车)上,造成马匹受惊,致使赶驾人王某、乘坐人许某由畜力车上摔下后受伤。2010年7月29日,南岔区法院做出了民事判决,徐某阳、徐某良互负连带赔偿责任,给付申请人人民币169833.64元。在法院民事审判期间及判决生效后,南岔区人民法院多次通知徐某良、徐某阳到庭并依法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但二人在民事审判期间拒不到庭,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赔偿义务。在二人母亲接到人民法院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徐某良、徐某阳的情况下,二人为逃避赔偿义务,到山东威海、大连、沈阳、北京等地打工,隐瞒常住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回绥化市北林区的原常住地,人民法院无法查找其下落、致使依法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015年7月23日,南岔区人民法院将徐某良、徐某阳拒不执行判决一案移交南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经网上信息研判,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2015年7月27日,侦查员在绥化市北林区一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徐某良抓获;在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将徐某阳抓获。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来源: 林城晚报     编辑: 李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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