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 审结继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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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10:29:58
林城晚报讯(王婉婷 见习记者 肖颂)近日,乌马河法院上门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实现当日立案、当日审结的高效做法,节省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原告王某的父亲王某某生前在乌马河区前进街留有一处房产。父亲去世后,家中成员六人,分别为王某某的妻子姜某(系本案被告)、长女王甲、长子王乙、次子王丙、次女王丁、三女王某(系本案原告)。依照法律程序,遗产当事人必须均到庭才可以进行开庭审理。但主审法官了解到其母亲姜某患重病常年卧床不起,考虑到不方便出庭,当即决定带领团队到当事人家里进行开庭。庭审进行得很顺利,老人同意房子由小女儿继承,原告的几位兄弟姐妹均自愿放弃对该遗产的继承。
本案顺利结案得益于司法人员从繁忙的公务中抽身主动登门服务。方便了当事人,把法庭搬到了群众家里,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