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蒙带唬骗人钱财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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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14:09:52
林城晚报讯(记者 金守城)友好男子张某以能够办理房改和房屋拆迁为由骗人钱财。之前,张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刚刑满释放不久,不想再次走进牢房。
1月27日,友好检察机关指控张某犯有诈骗罪,向友好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2013年6月至10月受雇友好区某房地产公司拆迁办工作人员,期间,对4名拆迁户谎称能办理房改和房屋拆迁等事宜,收受钱财,共骗取总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私人财物77334余万元,数额巨大,在多次诈骗中将赃款全部挥霍,并有从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52条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零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