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伊春新闻网 > 黑龙江 正文

国家继续在我省实行水稻最低价收购政策

http://yichun.dbw.cn   2015年09月29日 14:33:27

  东北网9月28日讯(记者 许俊鹏)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秋粮收购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国家继续在我省执行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价格与2014年持平,国标三等粳稻价格为每市斤1.55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黄粒米1%以内。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收购入库的粳稻必须为2015年生产的国产粳稻,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李春红
记者眼中的记者们
    ——2015年首届伊春国际森林马拉松赛事剪影
“森林之城”户外青旅“高调”参赛
    迷你马拉松比赛报名刚开始时,40多人的森林之城户外青年旅舍早早的报上了“大名”。
中央数字摄影频道展播我市摄影作品(一)
    9月14日至15日,中央数字摄影频道展播我市作者的风光作品。
热点推荐
打破职务消费的“筐”
    职务消费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搞个学历……
民生调查:“临时工”究竟是什么工?
    “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