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环境处置废电瓶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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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6日 15:27:25
8月24日下午,滦县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民警在102国道南侧辖区孟家屯村东的厂区摸排时,查处一起严重危害环境的案件,当事人王某被行政拘留15天。
民警经勘查发现,现场有大量废旧电瓶,有部分电瓶已经被电钻打眼,里边硫酸水被倾倒,随即对当事人展开询问,并将现场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讯问,王某曾经在古冶区收购废旧电瓶。2015年春节后,王某等人来到迁安和滦县交界处经营此行业。8月24日中午,安各庄派出所副所长张巧龙带领民警郑国建在走访排查中,发现了这起严重危害环境的案件。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电瓶被电钻打眼后排出的硫酸水被排到隐蔽的大坑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废旧电瓶的硫酸液应按环保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王某无视法律规定,随意将电瓶液倒掉,对周边地区环境造成污染,王某对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该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将王某行政拘留15天。
唐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