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市文明办发出通知
本报讯(全广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日前,市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参观抗联遗址、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第三师纪念碑、马永顺纪念馆等,组织他们到烈士纪念建筑物、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组织学生慰问帮扶退伍军人和烈士家属,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
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充分利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的专门网页,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书信感言寄语。办好相关栏目,用讲故事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同时,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等活动。
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祭祀意识,自觉开展文明祭祀活动。严禁在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焚烧纸钱、冥币、祭品,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使用手机短信、建立网上纪念堂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
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在学校、社区组织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载体,抓好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祭奠项目,如倡导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方法,利用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简朴大方的文明祭奠活动,不搞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