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新闻网-东北网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伊春新闻网  >  卫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饮用自制泡酒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yichun.dbw.cn  2021-09-28 09:07:21

  很多注重养生的人爱自制泡酒,认为自制泡酒既能治病,又能滋补养身,一举两得。但没有经过专业医师指导,饮用自制泡酒风险很高。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自制泡酒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预防自制泡酒给身体和生命安全带来的风险。

  1、不要盲目饮用自制泡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自制泡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泡酒的,应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从正规渠道购买原辅材料,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2、尽量避免家庭自制泡酒,特别是内服药酒。在自制药酒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情况和制作要求。因为有些中药之间药性相克,一起浸泡有可能产生毒素,在自制前,一定要咨询有关医生或者药师。尽量避免自行采摘药材进行泡制,也不可随意采购中草药进行泡制。

  3、泡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且泡酒不宜过量饮用。

  4、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酒类,经营的预包装酒类、散装白酒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餐饮单位不得自制、经营添加药品的泡酒。餐饮单位经营自制泡酒应当制定送检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提供的自制泡酒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明示自制泡酒原辅料等相关信息。自酿酒只限于本店销售,不得在本店外销售。

  6、市民如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泡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赵鹏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 黑龙江省东北网络台 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伊春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