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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追责制度保证食药安全
http://yichun.dbw.cn   2010-03-08 10:33:42

  东北网伊春3月8日讯(记者王跃东)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既要依法严惩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也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这是5日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电视会议上重点强调的。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一定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对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凡是在企业抽验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经检验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会上,各县(市)区(局)向市政府递交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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