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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权利 促进环保工作
http://yichun.dbw.cn   2010-02-09 10:01:07

  东北网伊春2月9日讯(徐海峰记者崔蕊)伊春市环保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利运行,被伊春市纪委、监察局列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并通过验收。该局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利,完善了环保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环保工作开展。

  据了解,伊春市环保局确定规范权力运行范围,按照制度名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办事条件和标准等11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了4个重点科室部门为此项工作开展的对象。明确权限,重点围绕环境项目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危险废物、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权和行政许可发证权等不同项目进行详细划分、登记,报送市监察局、法制办认定。将环保管理各个环节全面导入控制学和管理学体系,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清查,通过编制行政权力运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运行程序和权力运行轨迹,将每个岗位的名称、工作项目、依据、权限、标准、责任和责任追究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岗位职责42条。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及补充和完善,对市法制办所确认的13项权力都制定了相对应的13项制度和流程图,制定出局配套制度6项。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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