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2月5日讯
林城晚报供 许柏刚记者王葱郁贾春华/文
1月28日22时,发生在南岔区的“2010.1.27”特大杀人焚尸案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仅用23小时就成功破获。
1月27日23时12分,南岔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汤原县出租车司机,在南岔区西部被乘车人攮伤,生命垂危。值班员反复询问报警人,但报警人语气微弱,无法说清具体位置。为迅速找到报警人,挽救被害人生命,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政委孙兆生迅速调动全局警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搜寻工作。经过寻找,民警在南岔区迎春乡红旗村二组靠近山林处,发现了一辆燃起大火的出租车,车牌照为黑DT5635。民警将火扑灭后,在被烧毁的出租车后排座上发现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
此案发生在“两节”前夕,而且作案手段恶劣,消息迅速传开,在南岔区引起了巨大反响。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伟东,南岔区委书记马仁祥赶到专案组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李伟东做出重要指示:要把侦破此案上升到落实省公安厅“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的高度,务必快侦快破,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在李伟东的亲自部署下,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龙新、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许久韬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开展侦破工作。南岔公安分局局长张喜君、政委孙兆生协调分局警力,全力做好基础调查工作。根据现场情况,专案组制定了四条侦查措施,一是进一步勘察现场,寻找痕迹物证;二是到汤原县,查清车辆和尸源,查明被害人接触关系;三是围绕车辆途经地和发案地,寻找目击人;四是四门落锁,开展全区清查,寻找可疑人员。
经调查确认,被烧毁车辆系汤原县顺达出租车公司所有。被害人王某,男,58岁,汤原县出租车司机。1月27日20时许从汤原到南岔送客,22时44分进入南岔。28日15时许,经大量工作,专案组获取重要线索,西水街刑满释放人员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人有过多次纵火、伤害前科,并两次被判有期徒刑。案发当天,银某在汤原县找过狱友喝酒,案发后突然去向不明,而且曾经在发案地附近居住过,熟悉现场环境。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22时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许久韬、南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庆涛带领侦查员在带岭区一旅店内将银某成功抓获。
经突审,银某交代,他酒后在汤原打车回南岔,途中交付了车费400元。到达南岔后,他将出租车引向僻静处,持刀威胁司机,索要车费,遭遇司机反抗,发生厮打,遂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卡簧刀攮了司机10余刀后逃跑。后又在现场周围徘徊多次,判断司机已经死亡,为毁尸灭迹,消灭证据,将车点燃逃离现场。现犯罪嫌疑人银某(男、1981年5月生、汉族、无业、南岔区西水街利民委居民)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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