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30日讯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
新年春节在即,安排好群众的文化活动,使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文明、快乐、节俭的节日,对于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强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排好今年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明年是“十一五”计划最后一年,安排好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意义重大,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议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使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度过快乐、祥和的新年春节。
二、要组织市直专业文艺团体和县(市)区(局)业余文艺团体在新年春节期间,深入场(所)村(屯)进行文艺演出,搞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三、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新年春节期间如召开各种座谈会、联欢会,团拜会等,都要有群众自编自演的文化活动和文艺节目。在文艺节目内容和形式上,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十一五”计划取得的巨大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四、市直和县(市)区(局)公益文化场所如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新年春节期间要定点、定时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放,同时要利用公益文化阵地搞好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五、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新年春节期间以过好我们的节日为重点,搞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通过节目倡导文明过节,和谐过节、快乐过节、节俭过节,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
六、今年春节期间,各级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对网吧、游艺厅、歌舞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搞好扫黄打非,做到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七、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新年春节期间一定要倡导节俭,注意安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平安、健康、和谐的新年春节。
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伊春市文化局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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