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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
http://yichun.dbw.cn   2009-12-18 10:17:06

  东北网伊春12月18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吴聿宏/文

  目前,我市“五七工”、“家属工”养老参保审批工作结束,共有4.2万余人通过审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12月14日至20日,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需要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预计年底前发放到位。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是413元/月,并且随今后国家相关规定而调整。围绕“五七工”、“家属工”的缴费标准等相关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意义重大

  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既有历史意义,又有现实意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因此,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是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不把这部分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起码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不健全的。是保障民生的需要。农村人口一般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尽管土地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确能给广大农民提供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五七工”、“家属工”作为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也没有制度性的养老保障。是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拉动内需、刺激我省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参保须我省城镇户口

  “五七工”、“家属工”必须具有我省城镇户口。对“五七工”、“家属工”采取特殊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时,各级政府首先要承担20%的补助,如果将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支付困难,各级政府还要承担管辖范围内人员支付的相应责任。另外,我省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省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而其它省市的“五七工”、“家属工”不由我省管辖,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所在省市也会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外省户籍原是我省的可享受该政策吗

  具有外省户籍的原是我省“五七工”、“家属工”原则上是不允许享受我省的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相关政策。但是考虑到这些人员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对我省做过贡献,对于那些户口已经转移到外省,但没有享受外省的制度性的养老保障的“五七工”、“家属工”,如果他们再将户口转移到我省从理论上说是可享受我省的相关政策的。由于这种情况操作起来比较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问题较多,需要在大批的“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工作结束后,再研究这些人员是否可以纳入、如何纳入问题。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从1996年1月1日实行“统账结合”制度至2008年,以历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今,缴费年限为13年,不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的规定;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绝大多数都已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剩下两年的缴费以2008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趸缴;按以上办法每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

  考虑到“五七工”、“家属工”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政府和企业给予补贴

  政府和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人员在历史上曾为我省做出一定的贡献,与纯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有一定的区别。

  这部分人员由于未享受到制度性养老保障,没有固定收入,年龄又较大,所以他们大多数生活比较困难。由各级政府承担补贴,主要是为了体现当地政府对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承担最终责任;相关企业给予补贴主要是考虑这些企业仍然存在,他们是解决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责任主体,这也可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责任。领取标准每月413元

  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以“统账结合”后历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含按2008年工资基数趸缴两年部分),共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按照这一缴费额度,根据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368元/月;鉴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都已经领取了45元/月御寒津贴,这部分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也应当享受这一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纳入后实际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为413元/月。纳入后如何调整

  鉴于“五七工”、“家属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在以后按国家规定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这部分人员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所有纳入人员执行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相关倾斜政策执行。 预计年底前领基本养老金

  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并按月将基本养老金划拨到户。从今年7月1日开始计发,预计年底前发放到位。个人缴费剩余部分可继承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比如,75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8000元,假如纳入后1年死亡,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剩余部分是8000元—413元/月×12×1=3044元。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基金支付,标准与其他参保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管理

  “五七工”、“家属工”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进行生存认证

  “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与其他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一样管理,一样要进行生存认证。进行生存认证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参保人员本人死亡后其他人员冒领基本养老金,这是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流失的一项措施。新闻背景:什么是“五七工”“家属工”

  指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些人员多数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初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街道“五七”厂或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家属工”;个别行业企业结合他们的工作性质,在本行业内还有另外一些称呼,比如石油行业企业曾把他们称做“会战家属”,也有的行业企业在组织这些人员劳动时结合当时的政治形势,提出了“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思想革命化”的口号,因此又把他们称为“三化工”。

  “五七工”、“家属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临时工。首先,他们多数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一般都与企业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并且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被企业录用。其次,这种用工形式的存在在计划经济时期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后期有的行业或部门出于政治需要有意识地创造或保留了这一群体。第三,改革开放以后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诸如“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思想革命化”这样的政治口号不再提倡,据统计这部分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980年以前。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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