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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五七工”“家属工”开始缴费
http://yichun.dbw.cn   2009-12-16 09:32:32

  东北网伊春12月16日讯(记者吴聿宏)从12月14日起,我市“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全面展开,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0日。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的。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曾在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统称为“五七工”、“家属工”。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保障民生的需要。“五七工”、“家属工”在历史上曾为我省做出一定的贡献,由于未享受到制度性养老保障,没有固定收入,年龄又较大,大多数生活比较困难。政府和企业为他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

  目前,我市共有4.2万余名“五七工”、“家属工”通过参保审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预计年底前可领到基本养老金。全省统一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是413元/月,并且随今后国家相关规定而单独调整。

  缴费人缴费时,须在参保所在地工商银行缴费,也就是批准纳入养老保险地(伊春区“五七工”、“家属工”可就近到伊春工商银行新兴路支行、林海支行、汇通支行缴费)。“五七工”、“家属工”本人开户要持18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缴费通知单到工商银行开户,工商银行免收当年年费。“五七工”、“家属工”由于某种原因,本人不能到银行开户的(经办机构必须对其确认是否生存)可由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代理人还要持委托人的手续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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