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8日电 日前,西钢由省级高新企业升国家级高新企业一次性通过认定。
西钢于2005年9月首次通过了黑龙江省高新企业的认定,2007年通过两年一次的复审。在2009年省级高新企业升国家级复审时,西钢相关人员认真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政策,积极按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申请,现已通过国家高新企业的认定,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上交时,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目前,西钢已有专利6项,正在申请发明专利1项。通过专利技术开发了“高强度、高洁净低合金钢”和“高洁净度拉丝用钢”高新产品。这些都为西钢集团发展高新企业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本次国家级高新企业认定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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