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30日讯(何志峰记者王跃东)记者从市消协获悉,截至日前,市消协已经向市场各类经营者发放商品信誉卡200万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从9月10日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信誉卡制度,凡是从事商业服务和商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要给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开据信誉卡。为此,市消协多次组织人员,对市场信誉卡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冬季消费高峰已至,市消协已经向市场投放了200万张信誉卡。但这些信誉卡大多数囤积在经营者手中,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索要信誉卡的意识还相对淡薄。以春节的鞭炮市场为例,鞭炮烟花在燃放完之后,只有局部存在,品名、批次、种类等信息残缺。如果消费者在燃放时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在没有信誉卡的情况下,将会“投诉无门”。如果具备信誉卡,消协将会根据信誉卡上的有关信息,对同种产品进行抽检,来判定是消费者操作不当,或是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从而保证消费者权益。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信誉卡,对不提供信誉卡的商户,消费者可投诉电话3366315、3366055,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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