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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人才来伊创业
http://yichun.dbw.cn   2009-11-30 09:45:38

  东北网伊春11月30日讯(记者吴聿宏)日前,为引导和鼓励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到创业的大潮中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伊春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来伊春创业。

  据介绍,政策规定:来伊春区工作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取消一年见习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硕士生,其级别工资可以向上浮动1级;博士生、博士后,其级别工资可以向上浮动2级。工作满5年后,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引进的人才到市中心区企业工作,其工资福利双方商定。来市中心区创办、领办非独资企业,使企业连续3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由受益企业按当年新增税后利润的10%到30%给予奖励;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受益企业给予重奖。对企业急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或携带高新科技成果的专业人才,调入后,由用人单位先提供住房,并给予1万元以上的安家费。来市中心区创办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建设经营机构,创办第三产业,经济效益突出的各类人才,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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