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27日讯(记者王玉梅)自我市慈善总会进入紧锣密鼓地筹备阶段以来,市慈善总会筹委会办公室的电话便响个不停,许多企业事单位和个人纷纷就捐赠善款的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据了解,为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捐赠善款,市慈善总会筹委会决定:自愿捐款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个人或2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法人,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可成为慈善部民会创始会员(即成为慈善总会创始人或单位之一,记入市慈善总会发展史册并颁发证书或牌匾);捐款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或捐赠1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位法人,经选举后可担任理事(个人或法人颁发聘书,单位颁发理事单位牌匾);捐款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或捐款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法人,经选举后可担任常务理事(个人或法人颁发聘书,单位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捐款超过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个人或捐款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法人,经选举后可担任副会长(颁发副会长聘书并授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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