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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蒙面抢劫
http://yichun.dbw.cn   2009-11-25 10:12:42

  东北网伊春11月25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 李荣记者王玉梅/文

  日前,伊春公安分局连续破获了7起重大抢劫案,令人痛心的是,这些抢劫案的实施者无一例外均是花季少年。连续发生多起抢劫案

  在9~11月间,市中心区连续发生了几起针对单身拎包女子的抢劫案。在人们的描述中,再现了抢劫嫌疑人的形象:作案者为两个年轻人,都带着深色编织帽、黑色口罩,都是突然出现,实施抢劫。犯罪分子的胆大妄为一时令群众惶惶不安。“加大防范侦破力度,给群众最大限度的安全感。”群众的恐惧、担心和期待使分局领导班子感到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分局局长潘彪、政委刘永久要求各部门民警,加强警力协作配合,加大巡逻力度。分局刑警大队全警参与,并根据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在“十一”长假期间对市中心区网吧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没有发现相同体貌特征的犯罪嫌疑人,专案人员据此推断,这几起抢劫犯罪应属流窜作案。而且,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分局在布置警力中,加大了巡逻防范力度,坚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蒙面劫匪露出真容

  11月15日22时40分许,分局指挥中心电话骤然响起:“有人在林城小区持刀实施抢劫!”接警后,刑警大队和防暴队的民警迅速赶到案发地点。此时,在林城小区实施抢劫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逃到盟科购物中心附近,刺耳的警笛声和喊叫声传出,盟科购物中心的保安人员和附近群众都从不同方向围追过来,在大家的配合下,两名犯罪嫌疑人无路可逃,束手就擒。

  令人瞠目的是,摘下口罩、帽子的劫匪竟是两个稚气未脱的花季少年。经审讯,两少年交待了当天16时在世纪园小区抢劫作案一起后又到林城小区实施抢劫的经过,并供认了从今年9月至今以单身拎包女子为目标共实施抢劫6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的事实。

  在分局刑警大队,记者见到了那两个曾经令人恐慌的“蒙面劫匪”,本应在教室里读书的少年此时却戴着手铐,令人唏嘘。

  犯罪嫌疑人张某15岁,美溪区居民,于某16岁,美溪区居民。二人均系美溪区某中学初四学生,两人都来自单亲家庭,且都随父亲生活。在走廊里,记者见到了匆匆赶来的于某的父亲。这位中年汉子接到警方的通知后惊骇不已,在他的脑海中,儿子很老实,学习也很好,他不敢相信儿子会干出这样“天大的事”来。于父说,自己每天忙着养牛、种地,没时间照顾孩子。儿子每天都正常上学,中午不回家,在学校附近吃一口。由于孩子学习好,自己很放心,也就很少过问他在学校的一些事,经常和谁在一起也不清楚。

  审讯中,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说,两人系同班同学,因为同为离异家庭,两人同病相怜,成了形影不离、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只为了花钱更“冲”一点,一天,其中一人突发奇想:去“抢”一把,另一个则表示同意。于是,两少年趁学校放假之机,乔装打扮,真的把可怕的想法付诸了行动。他们把目标锁定为单身拎包的女子,理由是好对付、好得手。第一次抢劫得手后,两人把抢来的钱都买了好吃的,看到钱来的这么容易,两人决定再干一次……

  当记者问:“知道这样做会蹲监狱吗?”两人竟回答说:“知道,就是在里面蹲几天。”两少年淡薄的法律意识出乎人们的意料,令人担忧。

  另据悉,13日晚8时30分许,在向阳小区发生一起抢劫案,在群众协助下,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而该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名高三在校学生。

  对待青少年犯罪,应以预防教育为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看到他们因一时失足走上犯罪道路,着实让人惋惜和痛心,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使得这些花季少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此,记者采访了伊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请他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据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多种多样,犯罪的动机多具有偶发性,犯罪形式一般以结伙居多,犯罪后果破坏很大,教育改造表现出可塑性和反复性。

  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既有内在因素的作用,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大都十几岁,正处在心理不成熟期,社会经验较少,心理上经常处于矛盾状态,加之他们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常常因一时的激情导致行为上的盲动。另外,一些不良社会因素、不良家庭环境和不当家庭教育、普法宣传不到位及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不重视素质教育等因素,也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影响。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要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的学习,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要主动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以鼓励、赞赏的方式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堂,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使之能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让正气成为青少年健康心理的支柱。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开拓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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