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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肇事逃逸者
http://yichun.dbw.cn   2009-11-16 10:00:26

  东北网伊春11月16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 范鸿宇记者杨佰艳关英玉/文

  10月30日晚,翠峦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头部大量出血,肇事车辆不知去向。伤者被送往医院24小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为了抓获肇事司机,43小时内,翠峦公安分局刑警、交警、巡警、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排查车辆300余台,车库40多个,商店近百家,走访群众1500多户,5000余人。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寻找知情人。最终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肇事司机投案自首。11月9日,车祸遇难者家属给翠峦公安分局送来一面上书“风雨兼程擒逃逸展现警威保安定”的锦旗,对警方迅速破案表达感谢。伤者倒路边肇事车无踪

  10月30日晚8时许,翠峦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先后接到3名群众报警,称在该区富兴路福林饭店附近有一人躺在路边,情况不明。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头向路边树丛倒地,头部有大量血迹,有微弱呼吸,但意识不清,伤势严重。现场没有目击者。从现场情况看,伤者应该是受外力倒地。现场民警分析,这极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于是立即将情况向分局做了汇报。

  此时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翠峦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楚晓鹏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现场走访得知,伤者为翠峦区居民魏某,当天与朋友聚会后,自己独自回家,没想到发生了意外。在伤者周围,民警没有发现可疑车辆,由于报警时间距离出事时间较长,加上伤者倒地位置比较偏僻,现场已经被破坏,车辆碾压的痕迹已经模糊。以车辙压痕查找肇事车辆的希望渺茫。但细心的侦查员冷玉军等人在现场发现了一些散乱的车辆零部件及风挡玻璃碎片,经鉴别为车辆保险杠护板。这是现场遗留的唯一有价值的物证。交警如获至宝,立即将遗留物带回队里。经鉴定,肇事车辆为黑色小型轿车,车型为奇瑞或现代。多部门联动排查撒大网

  案发后,正在市委党校学习的翠峦公安分局主管交通工作的副局长王莉冬立即赶到现场,组织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研究分析案情,确定侦查方向。当夜8时20分,交警部门对出入翠峦的东西两个出口设卡堵截,防止车辆外逃。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车辆修理部进行走访,没有找到可疑车辆。经分析,肇事车辆极有可能因恐惧不敢到本地修配厂修理而到乌马河、伊春等地修车,侦查员立即分头到乌马河、伊春的修配厂,请修配厂协助查找风挡玻璃破碎、保险杠损坏的黑色轿车。

  10月31日上午,翠峦公安分局局长张庆忠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10.30”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工作。在会上,翠峦交警大队大队长肖柏武汇报了案件侦破的前期工作:经过一夜的工作,侦查员对区内50辆小型黑色轿车进行排查,没有发现肇事车辆。

  肇事致人重伤,置伤者于不顾竟然逃逸,性质恶劣,群众反响强烈。不破此案,不足以平民愤。张庆忠局长指示,各警种要打破常规办案模式,交警、巡警、派出所联合协作,集中一切力量,尽早尽快侦破此案。

  在会上,确定了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重点排查西山辖区有肇事前科及驾驶黑色奇瑞、现代的人员。针对司机有可能在肇事后将车辆藏匿不开的情况,张庆忠要求,加大警力寻找,重点搜查子垛、豆秸垛、木器场等可能藏车的地方。同时,走访排查辖区内群众,造成声势,形成全社会动员的态势,力争扩大线索面,尽早破案。

  当天,一条重要线索反馈上来:一警员在走访中获知,一司机反映,案发时他正巧从现场经过,看到有一黑色轿车从这里经过,其保险杠破碎、右侧风挡玻璃破碎,出于职业的敏感,他特意多看了一眼,该车为外地牌照,可能是黑N6ⅹⅹⅹⅹ。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警方乘胜追击,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寻找黑N6ⅹⅹⅹⅹ黑色轿车。肇事者自首逃逸悔恨迟

  10月31日晚,从医院方面反馈回来信息,事故中的伤者已经因伤势过重死亡。而此时,警方仍在继续追踪之中。 经过一昼夜的排查,干警们排查车辆300余台,车库40多个,汽车配件商店近百个,走访群众1500多户,5000余人。同时,向伊春、乌马河等地派出的干警,查找是否有可疑车辆送修。反馈回的信息是暂时没有,设卡堵截的交警部门也未发现类似车辆出现。

  11月1日上午8点,张庆忠局长再次听取案情汇报。案情汇报会上,干警们纷纷就案件侦破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会后,干警们分头行动,继续走访群众,查找黑色奇瑞和现代车。

  当天下午2时30分许,一男子走进翠峦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原来,该男子为翠峦区居民孟某,在外经商多年,十一期间返回家中探亲。10月30日那天,他开车从福林饭店附近经过时,没有看到在其前方与其同向行人魏某,他隐约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与他的车辆相撞,但并没有听到呼叫,也没有发现有人倒地,以为撞倒了自行车之类的东西,未加在意就开车走了。后来发现自己车辆受损,又听说有人被撞伤,预感到自己可能撞到了人,他悄悄躲藏在家中,不敢出门。1日上午,他无意中听人说10月30日晚上被车撞伤的魏某已经死亡,赶紧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的数量日益递增,与此同时,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经成为严重的马路杀手。据警方掌握的资料显示,在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后,大部分肇事者都能积极主动地保护现场,并与警方取得联系,一般不会发生肇事逃逸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肇事后逃逸与普通的交通肇事相比,在量罪定刑上也要严厉得多。自首后的孟某十分后悔自己逃逸的行为,一时的糊涂不但使自己承受法律的制裁,也给另外一个家庭带来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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