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伊春新闻网 > 新闻快递 正文
躲债跑七年 回来照样还
http://yichun.dbw.cn   2009-11-05 16:00:11

  东北网伊春11月5日讯(于俊方记者金守城)7年前,嘉荫县常胜乡农民李某为了逃避6460元的债务,举家外出打工,7年后,回到嘉荫的李某被嘉荫县法院依法执行。

  2002年秋天,常胜乡常佳村的李某家盖起了企盼已久的新砖房,入住后觉得房屋的质量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于是拒不给付余下的盖房人工费6460元。为此,承包盖房的孙某将李某告上法庭。嘉荫县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双方曾约定,建房过程中,李某应随时提出质量问题,孙某应按李某的要求及时改进。但在建房过程中李某没有提出任何质量问题,入住后才提出房屋不合格,是有意刁难。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应给付孙某盖房人工费6460元。

  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李某为了逃避执行,偷偷地把家里的土地一次性包给他人,然后举家外出打工,虽然法院对其房屋及时进行了查封,但是由于其本人不在,标的额又相差悬殊,致使此案执行陷入僵局。

  2009年春天李某刚回到嘉荫,嘉荫县法院就及时找到李某恢复本案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今年耕种的四垧土地的收益进行了查封。10月,法院工作人员找到了李某,要求其及时给付所欠的盖房人工费,最后李某同意用黄豆顶替所欠的人工费。法院经过征求孙某本人意见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后协商用20袋黄豆顶替李某所欠孙某的人工费6460元。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