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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护经营 责任明确没有火情
http://yichun.dbw.cn   2009-10-30 09:35:45

  东北网伊春10月30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记者崔蕊/文

  在逊克县克林乡的克林河村,每天都有很多农民戴着防火检查员的袖标在山林中挖掘山野菜。这是他们自己管护经营的林地,在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负责这里的防火。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以来,按照相关规定,谁管护的林子谁可以采山野菜、发展林下经济。

  过去,在乌伊岭农林交错地区春、秋两季火情频繁,冬季偷盗林木的案件经常发生,由于乌伊岭林业局处罚农民盗伐林木力度大,个别人怀恨在心,故意放火烧山。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以后,都知道林子是谁家负责看护的,责任和分工更加明确。林场的领导说:“过去是把农民看成放火的嫌疑人,现在这些农民都是我们的护林员。”农民说:“管护承包虽然让我们多了些责任,多了些辛苦,但是也多了收入,林子是我们自己的,一定要看好它。”

  日前,记者在市森防指了解到,我市从2004年春季开始,在北部国有林区的农林交错地带,开展了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活动。经过5年的检验和推广,这项活动进行得很顺利,产生了十分突出的效果,实现了双赢,也为国有林区在农林交错地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农林交错地区过去火灾频发

  我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纵贯全境。林业施业区面积400万公顷,是国家的重点林区之一。北部农林交错地带主要包括黑河市逊克县两个乡、27个村屯的行政区和我市乌伊岭、红星、汤旺河、上甘岭4个林业局8个林场施业区交叉地区,面积为54.5万公顷。这一地带基本上属丘陵山地,一般海拔在300-500米之间,山脉地势平缓,林相大致以针阔混交林、柞矮林和草塘为主。春、秋两季,由于少雨、干燥,大风天多,出现火情就会迅速蔓延。

  由于地处偏远,农林交错,这一地带的防、扑火能力明显不强。另外,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和行政区与林业施业区交叉的特殊现象,一旦在交界处出现火情时,常常出现农林双方互相推诿、扑救不够积极的情况。又由于组织扑火力量不够,往往贻误了扑火的最佳时机。森林资源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不统一,林农之间存在诸多矛盾,森林火警发生频率始终居于全市之首。从2000年到2003年,全市森林火灾火警共发生169起,北部农林交错地带就达124起,占73%。每到防火期,火灾火警接连不断,有时一天达几次之多,致使整个森林防火期都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中,常常一天要数次调集兵力,出击几个火场,甚至有时需要在全市乃至全省调集大批扑火人员扑救。管护经营地区没有火情发生

  2003年,由于农民野外吸烟弄火引发阿廷河特大森林火灾,烧毁森林33000多公顷,民宅236户,直接扑火损失达3700万元。此外林政案件屡禁不止,农民乱砍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案件时有发生。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林交错地带森林防火和林政管理这两个“老大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时任市长许兆君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到乌伊岭、红星林业局进行调研,研究对策。从2004年初开始,乌伊岭、红星林业局大胆探索,率先在农林交错地带吸收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找到了一条农林交错地带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良策。

  2004年,乌伊岭首先实行了管护承包责任制,确定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的承包区域为4个林场,18200公顷林地包给了278户农民,管护费每公顷8元钱。18200公顷林地的管护费共145600元,278户农民人均领取500余元。在管护林地的同时,农民采摘山野菜又带来了一笔不小的收入,还发展了林下经济。更值得高兴的是,在森防期内,凡是有农民参加管护的施业区,没有发生一起火警,同承包前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不但使森林资源减少了损失,又节省了用于扑火的大量资金。我市在防火工作中的这项改革,得到省相关部门的肯定,并作为经验进行推广。

  为了真正把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工作做到实处,收到实效,乌伊岭林业局把管护经营全过程都纳入到监管之中。他们将农民承包森林管护责任区纳入所在地的林场(所)统一管理,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林场(所)要带领和监督农民有效的开展森林巡护工作,尤其是春季防火戒严期间,要求林场(所)要坚持进行巡护稽查,发现管护责任区农民没有上岗巡护现象,取消其承包资格,进一步提升农民参加森林管护的工作质量。各林场(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强化对农民承包森林管护责任区管理的详细规定,并定期举办农民培训班,尤其是认真组织学习《森林法》及省、市有关于森林防火及管护经营的各项规定,在提高农民管护森林自觉性的基础上组织管护专业知识考评,并经考试培训后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农民管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管护经营被林农双方认可

  我市在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过程中,为使大面积国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采取远封近分的形式,在所有林业局对距林场较近的林地实行了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林场职工以管护人的身份有偿承包部分林地的管护权,并以促进林木生长为己任,同时在林下进行一些副业生产,收入归己。考虑到在农林交错地区有一大批以种地为生农民常年居住在林业施业区内,平时,他们经常进入林内拣集烧柴,采集山特产品,还有些人乘机乱砍盗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对于森林防火,他们很不在意,而且经常发生由于农民忽视防火而在野外吸烟弄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现象。更有甚者,个别人由于私自盗伐林木被处罚,产生报复心理,故意放火烧山。如果允许农民跟林业职工一样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付给他们一定的管护费,赋予他们一定的责任,把他们的利益同保护好森林资源挂钩,不但可以弥补有关林业局因农林交错地带森林资源管护力所不及,使林木屡遭破坏的问题,而且能够大大增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力度。农民实行管护经营承包后一下子改变了身份,肩上有了责任,就能像看护自己的庄稼那样来看护每一块林地。

  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工作,效果显著,开局良好。因此,在2006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件大事,统一规范、长远规划,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对靠近村边、地边、路边的林地,扩大管护面积,统一管护费,延长管护期。有关林业局立即行动,参照乌伊岭局的成功做法,在农林交错地带地处深远、火情易发、人员流动大,又靠近农村的林地,很快进行普查,划界和招标。今年秋防开始不久,部分林业局已将农民参加管护经营的地块实行了对接,农民已经进入责任区开展防火巡护工作。林子管护经营面积达23万公顷

  截至去年末,已有乌伊岭、汤旺河、红星、上甘岭、新青、嘉荫6个县(局)实行了农民参加以森林防火为主要任务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面积达到232136公顷。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带来了双赢的效果,农民在管护林子的同时,发展了林下经济,更值得高兴的是,所有农民的管护区均没有森林火灾发生。同承包前相比较,发生了根本变化,不但使森林资源减少了损失,又节省了用于扑火的大量资金。今后,我市还将进一步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把它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推广,从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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