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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的住店人
http://yichun.dbw.cn   2009-10-14 14:49:45

  东北网伊春10月14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吴聿宏/文

  旅客住店取得店主充高金贵分信任后露出真面目,盗走店主6000余元钱。公安部门全力破案,终于在淄博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不速之客

  刘某在汤旺河区经营一个体旅店。2008年8月的一天,来了一个旅客要求住店,未带身份证,但该人自称是旅店的“熟人”,曾经在此店住过。刘某一看,对该人果然有些印象,再加上那段时间旅店是淡季、客流少,刘某就安排他住了下来,并在登记簿上做了登记:张某,38岁,巴彦县红光乡先锋村。

  张某身高1.60米左右,偏瘦,左腿有点瘸,自称是来汤旺河要账的。起初,刘某对张某每天的行踪非常注意。张某每天几乎不出门,除了买点吃的外,其余的时间就躺在房间里,打打电话或者看看电视,从不多言多语。住上个两三天,就主动把宿费钱交给店主,从不欠账。一连住了七八天,刘某放松了警惕,认为张某是个本分的住店人。

  2008年8月24日,刘某和家人准备上山采蘑菇。那天,整个小旅店就张某一个人住宿。刘某就将旅店托付张某照看。她对张某说:“我们去山上采蘑菇,下午回来,如果有人来住宿,帮忙照顾一下。”张某满口答应。傍晚刘某从山上回来,却见室内空无一人,急忙查看自己住的房间,门上的明锁被撬,屋内被翻动,放在柜内的兜子不见了,内有现金800元、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及4个存折、户口本、身份证、下岗证等。张某已不知去向。实施敲诈

  随即,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她说,存折设有密码,但密码平时怕忘记写在了纸条上,夹在存折里。当时银行已关门,次日赶到银行准备冻结存款时,存折上的钱共计5000余元被取走,加上先前盗走的现金总共损失6000余元。

  几天后,刘某接连收到几个手机短信,内容是:你家的这些证件现在我手里,如果想要回去,就往我提供的账户打入500元。我说话算话,否则都扔到江里去。刘某感觉那些证件早已被扔了,对方无非是要再骗几个钱。刘某几次发信息让对方先把证件邮回来,并保证肯定给他钱。但对方非常狡猾,就是不同意。僵持几天后,发短信的人音信皆无。迅速抓捕

  此案引起了汤旺河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刑警大队侦查员赶赴巴彦县进行追捕。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未回家。兴隆镇是去红光乡的必经之路,侦查员在火车站等待了两天,在走访旅店过程中,一女店主反映早晨有一个来吃饭的人,小个儿,说晚上来住宿,走路一条腿有些瘸。晚上,侦查员接到线索“张某回来了”,便迅速赶到旅店,经仔细审查,该人不是张某,但体貌特征极为相似。

  国庆安全保卫决战50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汤旺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把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作为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派出抓捕小分队前往山东省淄博市开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将作案后潜逃一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交代,2008年8月的一天,趁旅店店主刘某上山之机,他将店主住的房门撬开,拿走现金、手机和各种证件,打车逃往伊春,利用纸条上的密码,将存折上的存款取出。第二天打车来到南岔区,坐火车逃往淄博市躲藏。所盗现金已被挥霍一空,逃跑时张某将刘某的各种证件存在了一个体旅店中,现已找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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