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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为林改计生家庭提供无息贷款3252余万
http://yichun.dbw.cn   2009-10-13 15:19:11

  东北网伊春10月13日讯(李霁光记者吴聿宏)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全市各地共为参与林改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无息贷款3252.67万元、低息贷款471万元,林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后,市政府明确提出“实行林改中优先照顾计生家庭”的政策,召开了计生、财政、林政、资源、发改、营林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就林改中计生家庭优先承包林地、获得资金扶持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市人口计生委深入铁力、双丰、桃山、翠峦、乌马河5个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局)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铁力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铁力林业局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在林地承包经营中,要坚持先职工、后干部、同等地块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的原则;特困职工可以享受林业局借款,额度不超过80%,其余20%可以用现金、拖欠工资、拖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抵顶;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基金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借款。乌马河区制定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无息贷款政策,对有承包林地意愿但又缺少购买资金的计划生育家庭,林业局给予无息贷款。双丰林业局规定,凡计划生育家庭在林改中可以采取用拖欠工资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抵顶承包林地的费用,即一次性交齐承包全部费用或分期付款,首付部分均可用林业局拖欠职工的工资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抵顶。

  据统计,我市有3804户计划生育家庭参与林改,全市各地共为参与林改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无息贷款3252.67万元、低息贷款471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共承包林地面积为44230.64公顷,抵顶工资911.35万元,抵顶拖欠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37.7万元。承包林地以来,计划生育家庭通过经营林地以及发展林下经济,平均每户每年增收3000多元。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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