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22日讯
马永顺,1914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宝坻县沟头庄一个穷苦人家里。3岁时随母讨过饭,8岁时当过猪倌,12岁时给小业主打杂挑担。后来,到铁力林区,在南河当上了深受把头剥削的“木把”(伐木工)。
1948年秋天,马永顺在铁力林务分局成为新中国第一代林业工人,感到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那时,用两个人拉的大肚子锯伐树。他认为用大肚子锯伐木,一不安全,二又窝工,得改改。他说:“我想把两个人用的大肚子锯剁成两截,改成一个人用的弯把子锯,差不多等于一个人干现在两个人的活。一个人行动灵活,安全也有保证。”他的建议立即得到工友们的支持,作业所领导同意马永顺作业班带头做改革工具的试验。马永顺说干就干,第一个使用自己改制的弯把子锯,天放亮即上山作业,等别人到山场时,他已放倒两棵树了。一般伐木工每天伐8至10立方米,马永顺一天拿下20立方米,劳动效率提高一倍多。他改进工具、提高工效、有利安全生产的业绩得到林务局长的赞扬。
马永顺说:“我是国家的主人,为支援革命战争,将革命进行到底,要把所有的力量都使出来。”他团结起周围的工友,提出冬运采伐期间要一个人拿下1000立方米木材,向党和人民政府报捷。此举,在作业所掀起你追我赶的劳动竞赛热潮。
冬天的小兴安岭是冰雪的世界,气温常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马永顺采伐的林班小号照常作业,不误工,不停产。马永顺总是收工后锉锯,上工比别人早,下工又比别人晚。他出的力气大,完成的伐木任务比别人多。一冬下来,山场伐木工平均完成200—300立方米,而他达到1200立方米,一个人完成了6个人的工作量,创造了全国手工伐木产量之最。因此,他被评选为黑龙江省林业特等劳动模范。
在红旗岗采伐作业所,马永顺按照所领导的意见,把分散的采伐工人组织起来。1949年9月15日,马永顺被推选担任组长。全组12名工人,都是20多岁的小青年,多半来自农村,对林业生产一窍不通。马永顺带领大家改革木材生产工艺,将伐木、打枝、造材(那时在伐木场即造原木)等统一连续起来,形成一条龙作业小组。马永顺总是把重活、累活、危险性大的活留给自己干,还要手把手地教小青年学会生产技术与技能。
马永顺工组被调到小东沟新伐区,作业条件差,树头小,离伐区小号远,有的青年工人情绪不高。他严肃地对工组人员说:“我们干活是要挣钱,可不能光为了挣钱。为国家建设生产木材,条件差的林班也不能放弃。”他主动找乱石塘、树又稀又少的地方去采伐,带动全组人员战胜困难,完成生产任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马永顺以更加优异的劳动成绩走进了欢庆胜利的行列。
新中国成立初期,前苏联派林业专家帮助中国搞林业建设。前苏联专家听局领导介绍马永顺去年一个人完成6个人的采伐量后,握住他的手兴奋地说:“你是中国林业工人的好榜样。”
前苏联专家在马永顺小组采伐的伐区里走一遍,提出“采伐留的根太高,梢头木不利用也是浪费”。马永顺觉得有道理,要求工组工人改变过去图省力而站立或半蹲式的采伐作业方式。大家都先用手将树根下的半尺多深的雪扒掉,闪出土皮,用大斧将树腿砍掉,然后一条腿跪在地上,紧挨树根下锯。这样,伐根下降到15厘米。他还指导工人,将6厘米以上的梢头木加以利用,或造成坑木,或作为可利用木材,运下山。马永顺降低伐根和利用梢头木的经验很快在铁力林务局传播开来,后又在哈尔滨林区推广,节约了木材,清洁了伐区。据当时领导推算,仅1950年、1951年,黑龙江林区降低伐根、利用梢头木即节约2700万元资金。
有一天,一位刚祭拜完“山神”的师傅被树砸死,作业所领导抓住这件事进行破除山规迷信教育,铁力林业工会也组织工人研究伐木安全法。马永顺白天上工干活,晚上不顾疲劳,在工棚里用筷子当树干,以小刀当锯,试验伐树时工人的每一个动作,在腿上压着的毛头纸上画满了草图,判明操作上的正确与错误。他与工友讨论安全伐木法,研究伐木动作的规范程序、锯口的深度、上楂与下楂的距离,集思广益,开“诸葛亮”会,他归纳大家的意见,一边讲,一边做模拟动作,终于总结出一套人安全、树无损、效率高的安全伐木法。
安全伐木法的主要规程就是根据山场活立木树干的曲直、树冠重心的偏正、树头的大小,确定采取6个基本伐木动作,控制树倒方向,躲开母幼树,保证伐木工安全。
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对该安全伐木法进行了鉴定,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科学、适用。经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整理,形成安全伐木法的文字与图解材料。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在黑龙江林区采运企业推广应用,对减少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采伐工效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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