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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销毁过期鲜啤
http://yichun.dbw.cn   2009-07-02 10:17:47

  东北网伊春7月2日讯(记者张桃)1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市经委、市商务局,以及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组发现并监督销毁大量超过保质期的鹤岗生产的哈尔滨鲜啤。

  当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赶往人防办山洞,在该山洞内共发现鹤岗生产的哈尔滨鲜啤82桶,每桶15升,这些鲜啤酒的生产日期分别是5月2日和5月10日等。据市经委调研员吴纯仁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异地出售的鲜啤酒保质期应为5天,且保质期内的温度不能低于摄氏零下25度。而存放在这里的鲜啤酒明显超过保质期,有的已超过保质期两个月。联合检查组对该超期鲜啤进行了监督销毁,有关处理情况还在进行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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