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6月4日讯(李嫣梅翟凤飞记者张艳波)1日起,《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伊春电业局会同市公安局利用《条例》施行这一有利契机,联合开展了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活动。
为保障电力建设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本条例。作为黑龙江省发展电力事业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共分8章51条,分别就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电力设施规划、电力设施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处置、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在电力保护区内种植乔木、经营钓鱼等活动最高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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