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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噪音保中高考
http://yichun.dbw.cn   2009-06-03 14:21:24

  东北网伊春6月3日讯(付炳力记者华方芝)为了确保伊春区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近日,伊春区环保局制定了高考期间噪音管理通告。

  通告要求,在中、高考期间,歌舞厅、电影院、录像厅、练歌房等公共娱乐场所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2点,营业期间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分贝设备招揽顾客。在中、高考期间禁止举行大型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须报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集会过程中不得使用高噪音设备;同时在中、高考期间区环保局不再受理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的申请;在中、高考前一周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要做好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要求21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高考期间,7——9日,中考期间25——27日,考场四周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为确保考生的午睡时间,在居民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每天12点至15点禁止施工;在高考期间,在居民区内禁止房屋装修及声音过大的扰民噪音,对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给予处理。如违反以上规定,区环保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2369,3606949。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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