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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车辆必须粘贴环保合格标志
http://yichun.dbw.cn   2009-05-22 09:37:21

  东北网伊春5月22日讯(王东军徐海峰记者崔蕊)日前,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从2009年5月1日起,我市进京车辆实行绿色和黄色环境保护合格标志管理。所有进京车辆须先到伊春市环境保护局领取填写进京机动车检测申请表(或登陆伊春环保网www.yhb.gov.cn下载),经伊春市环境保护局确定车辆环境保护合格标志种类,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的进京机动车环境保护年检机构进行检测,领取相应种类的环境保护合格标志粘贴在车辆上,以确保车辆顺利进京,并按要求行驶。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奥运会后首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环境保护部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所有在北京市域内行驶的车辆按照不同的污染排放水平实行相应的环境保护合格标志进行管理。对经检测合格,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境保护合格标志;对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境保护合格标志;并实行分区域行驶,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含六环路)行驶。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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