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5月20日讯(见习记者刘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了解决“家电下乡”中各环节协调难度大,补贴兑付不及时,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等问题,国务院于近日下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进行了简化调整。
此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主要是:在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16个省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5月1日至7月31日;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
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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