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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伙伴起纠纷
http://yichun.dbw.cn   2009-05-14 09:38:17

  东北网伊春5月14日讯(吕柯辛记者杨佰艳)3月27日,友好区法院调解了原告张某诉被告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张某自2007年起办养鸡场,并帮扶当地居民发展养殖业。被告邓某先后在原告处赊购鸡饲料,共欠原告5250元饲料款并出具欠条。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养殖的鸡出售后即归还该款。后被告因经济原因,未能及时还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时发现,被告并不否认欠款事实,也愿意偿还。只是因为当时卖鸡的钱已经还银行贷款,现在无力偿还。法官遂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组织进行调解协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细心地分析案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被告同意偿还欠款,双方当事人还协商平均承担诉讼费用。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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