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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谋职 真诈骗
http://yichun.dbw.cn   2009-05-14 09:38:17

  东北网伊春5月14日讯(刘庆明)近日,美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为他人找工作为由,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被告人郭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07年1月,魏某与魏某某两人得知白某有关系能帮人安排工作,两人即求白某给联系。白某找到郭某,郭某谎称鹤岗煤矿某领导是其亲属,可以帮助两人的女儿安排到煤矿化验室工作,但两人得各先交1万元,并将两人女儿的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拿走,几天后郭某又向两人各要5000元,先后骗取总计3万元。得款后郭某并没有为两人的女儿安排工作,只是办理了假的学籍档案,体检表,成绩表等资料,赃款被其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郭某将赃款返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他人安排工作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郭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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