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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草甸弄火
http://yichun.dbw.cn   2009-05-14 09:34:37

  东北网伊春5月14日讯(徐文阁见习记者刘岩)7日,乌马河公安分局乌马河派出所快速出警,妥善处理了一起野外弄火案。

  7日12时48分,乌马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繁荣委东大坝草甸着火,已被扑灭。接到报警后,所长姜双福立即调动派出所13名警力赶到现场,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询问目击者得知:30分钟前,居民王某领着女儿到伊春看病,路经大坝时,看见大坝着火,他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同时两个湖北籍民工拿铁锹也参加了扑救。通过目击证人描述称:当时看到有一个十几岁模样的小男孩在现场附近,男孩上身穿棕色半袖上衣,并不是附近居民家的孩子。民警通过走访,得知在案发现场玩耍的孩子是居民徐某(13岁),有弄火嫌疑。民警立即将正在同学家玩的徐某传唤到派出所,并将其监护人接到派出所。

  经询问,徐某讲述了弄火经过:7日12时许,他吃完饭出去玩,在道边捡到一个打火机,途经草甸时,为了试试打火机好不好使,便对着草打了几下火,把干草引着,他忙用脚踩,没踩灭,就吓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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