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5月6日讯
林城晚报提供 记者崔蕊/文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针对高考报名条件、录取批次、加分政策等考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
今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的考生。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户籍、学籍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文件有关规定的考生。
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英语、俄语、日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听力考试部分安排在外语考试开始时进行。报考高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术科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试项目为:身体素质(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专项考试。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
今年高考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和体育本科、艺术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院校志愿,在6月15日8时至6月21日9时填报;第二次:三批普通本科院校和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高职(专科)及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在7月27日8时—7月30日9时填报。每批次录取院校均设两个志愿,考生凭密码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高考志愿。
每批次两个志愿投档全部结束后,高等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办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考生登陆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含政策加分)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市招生办提醒考生,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报。考生填报志愿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密码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降低10分投档;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省内或省属院校时按相关政策投档: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调档分数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我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在所报省内院校调档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侨眷考生,如所报省属院校投档分数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未被录取的空军培训基地考生报考省属院校,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并优先录取。录取批次确定
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二、三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
艺术提前批录取院校: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国防生,艺术本科一批和体育本科,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国家部委直属高校、“211”工程等本科院校;艺术本科二批。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艺术本科三批。第三批本科录取院校:部分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公安(司法)专科学校,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专科)专业。
省招委会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原则:本科一批:文史、理工按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文史、理工按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省内本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含体育(专科)〕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除外)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总数,拟定艺术文、理本科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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