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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月起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http://yichun.dbw.cn   2009-04-27 09:53:49

  东北网伊春4月27日讯(隋士英徐海峰记者崔蕊)日前,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从2009年5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据了解,伊春市环保部门自1998年开始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每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本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日报是在市区内经优化布点,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点位,通过大气自动监测仪器对大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进行一天内每小时一次的连续监测,将结果统计、整理,按一定的技术规范计算出市区内的污染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状况及级别,并于当日报送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有关新闻单位,同时经媒体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大气环境质量报告形式。

  环保专家介绍,可吸入颗粒物是指大气中小于10微米的悬浮颗粒物,首要污染物是当日本区域内最主要的空气污染成分,空气质量状况及级别是指每日该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的优劣程度。空气污染指数是一项可以定量、客观地评价空气环境质量的指标,是对空气中的若干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参照一定的分级标准,经过综合换算而得到的。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将更加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空气质量状况,比周报更加详实地提供有关环境空气污染的信息,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对促进环境宣教,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使环保工作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市还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进一步指导居民的日常活动和行为,促进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我国目前采用的空气污染指数分为五个等级:一级:空气污染指数≤50,优级;二级:空气污染指数≤100,良好;三级:空气污染指数≤200,轻度污染;四级:空气污染指数≤300,中度污染;五级:空气污染指数>300,重度污染。以数字的形式表示空气的质量,有利于公众简明、清楚地了解空气质量的优劣。

  据环境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的天数共361天,空气质量优良。2009年我市环保部门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行集中供热,坚决制止能耗高、污染重的锅(窑)炉使用,加大取缔锅炉和烟囱力度,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已建烟尘控制区的复查工作,加大检查频次,杜绝烟尘超标排放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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