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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烧纸 重罚
http://yichun.dbw.cn   2009-04-01 16:14:22

  东北网伊春4月1日讯(记者张桃)防火期内禁止户外“弄火”,凡不在指定地点焚烧冥币者,伊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清明节临近,为全面维护城市环境,整治室外焚烧冥币现象,伊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3月3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严禁市民在室外随意焚烧冥币,对违反本规定、擅自当街焚烧冥币者,该局将予以重罚。当天,该局除在市中心区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条幅外,伊春公安分局巡警大队4个中队的50余名警力还于当晚起至清明后,在各自的辖区内昼夜巡护,发现不按规定在户外焚烧冥币、烧纸的,一律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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