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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工作为名诈骗29万元
http://yichun.dbw.cn   2009-03-19 10:29:59

  东北网伊春3月19日讯(见习记者王葱郁)近日,嘉荫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以帮别人办工作为由诈取钱财的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9万元,犯罪嫌疑人韩某被捉拿归案。

  2009年1月7日,该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范春海带领侦查员深入辖区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韩某以给人办工作为名骗了不少钱,现在韩某已经跑了。嘉荫县公安局领导听到汇报后指示刑警大队尽快查明情况。

  范春海带领侦查员立即深入辖区展开调查走访工作,查找受害人和知情人,初步掌握了韩某自2008年5月至12月间,以其省里有亲属能帮人办工作的名义,先后骗取朝阳镇居民王某、田某、吴某等人共计26万余元。因为案情重大,嘉荫县公安局局长吴铁夫指示,由肖洪斌副局长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韩某上网通缉。随后,范春海带领侦查员赶赴吉林、辽宁等地,对韩某的亲属和社会关系进行细致的梳理和摸排,并对其重点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及其可能的藏身之处进行了布控,一张无形的缉捕大网悄然撒开。

  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工作,专案组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韩某极有可能藏匿在双城市。于是,在专案组的安排和协调下,范春海带领侦查员会同市公安局技术人员一同赶赴双城市。在双城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两天缜密的侦查,确定了韩某在双城市的藏匿地点。3月12日上午,他们将藏匿在双城市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于13日押解回嘉荫县。

  经过审讯,韩某交代了其在2008年5月至12月期间,以能帮人办工作的名义,先后诈骗朝阳镇居民王某、田某、吴某等人26.55万元的事实。经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韩某又交代其在2008年10月,以同样骗术,骗取朝阳镇居民吕某2.5万元的事实。至此,涉案总金额达29.05万元的系列重大诈骗案全部成功告破。15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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